思政教育

武汉体育学院学生早操早读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xgb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3     点击次数:

武汉体育学院学生早操早读工作管理办法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锻炼学生的意志品质,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早操早读的育人功能,健全完善学校学生早操早读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学校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校早操早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学校早操早读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 “早操早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竞赛与场馆中心、后勤处、团委负责人和各学院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学校早操早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学生早操早读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研究制定学生早操早读工作的管理制度;负责对各学院早操早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负责学校早操早读工作总结与表彰等工作。  

2、各学院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早操早读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须将早操早读工作作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组织成立由本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早操早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早操早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与要求

1、各学院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按每生每周早操早读至少两次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学生早操早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早操早读地点、时间、指导老师定位、督导检查措施、奖惩措施等,报学校早操早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学院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的早操早读工作的教师辅导、学生出勤和实际效果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总结,学校成立由学工处牵头的学生早操早读工作督导检查小组,全面负责早操早读督导工作,建立完善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将检查结果作为奖惩和工作量发放的依据。

3、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任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以及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学生骨干和基层班级的示范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和本学院制定的学生早操早读实施方案,并确保取得实效。

4早操早读工作时间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始到考试复习周结束,各学院须在考试复习前一周核实本学院学生早操早读辅导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报学工处。

三、奖惩与工作量发放

1、学校早操早读工作督导检查结果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学校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早操早读出勤率高(依据学校督导检查结果为准)的学院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2、早操早读教师辅导工作量按每次1学时, 30/学时计算,以实际检查辅导次数核发。指导教师辅导早操学生人数每次不少于30人,不多于60人;指导教师辅导早读学生人数每次不少于30人,不多于80 ;指导教师每周辅导早操早读不多于3次。  

3、各学院要加大早操早读工作自查力度,确保教育实效,所报工作量需本学院负责早操早读工作的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按时报学工处,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工作量的学院,追究相关责任,并追回所发课酬;对不完成早操早读辅导任务的教师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与个人考核晋升挂钩。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早操早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 武汉体育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461号        邮政编码(P.C):430079        E-mail:Webmaster@wip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