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万名党员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暑期继续开展党员干部教师暑期家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访时间:
7月初至8月底开学前。家访前应与学生家庭沟通具体时间,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给学生家庭增加负担。
二、家访人员:
党员领导干部、辅导员、任课教师、导师、思政课教师和心理健康教师要主动联系学生、联系学生家长,开展家访活动。
三、家访内容:
(一)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讲活动。深入了解、核实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大力宣传国家、湖北省及学校的各类资助政策。有针对性地宣讲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和优待政策。
(二)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受访学生基本情况和思想状态,分类别开展职业规划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感恩教育等,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制定个人发展目标,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三)帮助学生解决成长困难。与家长交流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及学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成长的微心愿、身边的小困难、生活的新期盼,倡导为家访对象点亮一个微心愿。帮助改善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四)挖掘励志典型。发现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典型,挖掘他们成长历程中自立自强、诚实守信、感恩奉献的突出事例,培育和树立一批大学生榜样,积极宣传和推介。
(五)建立家校协同长效机制。通过家访活动与家庭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完善家校联系制度,积极构建可推广的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有效育人模式。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家访工作组(6月30日前)
各二级学院成立家访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原则上由副书记担任。学院主要负责人、辅导员要作为成员参加家访。学院还可从导师、任课教师中选定懂业务、有责任心的教职工代表开展家访活动。工作组组织家访人员集中学习领会《家校协同指南》(附件1),为开展家访工作打好基础。
(二)确定受访对象(7月1日-7月8日)
各学院结合学生实际,选定家访对象。家访对象原则上应是在校期间在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需要关心关爱的四类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就业困难学生)。
校领导家访工作由学工部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在今年秋季开学前,每位至少要家访1户学生家庭。思政教师家访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
(三)开展家访(开学前)
家访可采用实地走访的传统家访方式和“互联网+”思维下的新型家访方式相结合。家访可与暑期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安排等工作一并开展。
各学院工作组要全面了解并掌握受访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情况,提前与受访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联系,做好具体家访安排。工作组应根据访谈对象制定周详的访谈提纲,做好家访信息一览表(附件2)。家访活动后,及时整理在暑期家访活动中的相关图片视频等一手资料,并撰写家访工作日志(附件3)。
(四)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从活动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及推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同时,要根据家访情况,分析研判学生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五帮五促”工作要求,提高育人实效。学工部、研工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家访故事分享会。
五、材料提交:
(一)前期准备:大学生资助中心给予每位开展家访的同志1名家访资助名额,家访资助金将直接划拨至家访资助学生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内。7月8日前,各学院确定受访对象后,填写《暑期家访信息一览表》(附件2)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工部。
(二)活动过程中:即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视频、文字等材料(包括学生励志典型材料及家访感人故事等)。
(三)活动结束后:9月10日前,提交全部家访工作日志(附件3)电子版和家访照片、视频等资料。
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464603950@qq.com
联系人:李怡,联系电话:027-87056228
党委研工部、学工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