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优秀表现,树立先进典型,推进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学校将下发表彰文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并对其先进事迹做专题报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能按规定修完学业并正常毕业。
3.学习、训练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积极参加课内外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校学习、训练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或校级奖学金等荣誉称号。
6.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7.2021年参与“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由学院上报后,学校审核,不占各学院名额,作为2021届第二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二、评审程序
由毕业班辅导员、班委会和团支部,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各学院审议确定初选名单并张榜公示,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学工部审核,由学校审批后下发表彰文件。
三、评选要求
1.2021届第一批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各学院今年毕业生总人数的3%。参与“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不占各学院名额,作为第二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2.要坚持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标准,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宁缺勿滥。
3.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选,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各学院在5月24日前将评选第一批优秀毕业生需填写的《武汉体育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一)和《武汉体育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二)签字、盖章后报学工部,并及时做好评奖材料的归档工作。
材料报送联系人:金梓,联系电话:87190179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要将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评选名额(98名)
体育教育学院:11人
运动训练学院:11人
武术学院:4人
艺术学院:1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5人
健康科学学院:8人
新闻传播学院:10人
体育工程与信息技术学院:3人
国际教育学院:3人
竞技体育学院:2人
研究生院:14人
足球学院:3人
网球学院:3人
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9人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