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11-12学年校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目前开始启动,请各学院按照12年编印的教学概览中《关于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指导意见》及各自制定的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的相关要求及奖学金额度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做好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学生充分全面的了解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具体内容。
2、奖学金额度根据各学院实际学生人数确定,其中12级学生不参加校奖学金的评审,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奖学金额度进行评审,如有特殊情况超出评审范围的,需报学工处审核同意,超出范围的经费由学院自行解决。
3、学校规定下达各学院的奖学金额度不包括特等奖学金,有符合特等奖学金获奖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单独申报,经学工处审核,学校审批后,奖学金由学校另行发放。特等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不受名额限制。(特等奖学金评定标准附后)
4、奖学金的评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允许弄虚作假,获奖学生名单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再报送学工处。
5、获奖学生名单于2012年12月2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工处,逾期不报送,相关责任学院自负。学生名单要求用EXCEL表格形式,包括姓名、学号、获奖类别及等级、学生账号(中国农业银行湖滨支行,存折号、卡号均可)、金额,电子及纸质文档(学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一份,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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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学 号 |
获奖类别及等级 |
账 号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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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038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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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22837******* |
100 |
注:账号顶格写,中间不要空格
6、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学生账号,学生本人必须在纸质文档的账号后签名,如在奖学金发放过程中因账号有误导致的后果,由学院及学生本人承担。
7、《奖学金评定审批表》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奖学金荣誉证书由学工处统一制作下发。
附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特等奖学金:
1、获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或全国三好学生者
2、被国家级媒体表彰先进事迹者
3、获全国综合类比赛一等奖者
4、其它取得重大成就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者
以上荣誉的获得时间限定在2011年9月—2012年9月期间。
附件二:各学院校奖学金额度
体育教育学院奖学金额度约247000元
运动训练学院奖学金额度约244000元
武术学院奖学金额度约87700元
艺术学院奖学金额度约156400元
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额度约98600元
健康科学学院奖学金额度约46300元
新闻传播学院奖学金额度约89600元
体育工程与信息技术学院奖学金额度约29700元
竞技体育学院奖学金额度约22800元
国际教育学院额度约31600元
合计:约1053700元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