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期末教育管理
1、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各学院各年级要在考前召开主题班会,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和考试违规文件学习,切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考试观念、增强诚信考试意识。
2、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外出管理。各学院各年级要落实晚值班,尤其是在圣诞、元旦、纪念日等重要时间点摸排掌握学生动向、加强学生外出管理、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
3、持续开展违禁电器检查。各学院各年级要深入学生宿舍,全方位常态化地开展违禁电器检查,重点查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插线板等现象,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
二、假前离校工作
1、统计学生假期去向。各学院各年级要精准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统计工作,建立信息台账,确保掌握每名学生假期去向,考试结束后督促学生尽早离校安全返家返乡。
2、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各学院打印《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寒假安全温馨提示》(附件1)后,组织学生学习安全提示内容,并签收存档,确保安全教育全覆盖不漏一人。
3、分类开展学生管理。对未批准寒假留宿学生,各学院要逐一检查完宿舍后封闭大门,同时提示学生离校前妥善保管好山地自行车、电脑等贵重物品,搞好宿舍卫生,关闭门窗、水、电等,保障学生宿舍安全;对按相关通知获批留宿学生,各学院要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组织负责老师认真学习承诺书,切实让负责老师担负起学生留宿期间的监管责任。
三、假期学生工作
1、持续做好心理健康重点关注学生工作。假期前后是心理问题高发期,各学院要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辅导员要通过班级群聊、线上班会等渠道,传达对学生的关心关爱之情,引导学生关照自己、放松心态,特别是对在关注名单中的学生应加强关注、传递温暖,及时给予支持和帮助。
2、倡导学生文明过节、健康过节。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学习、实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引导和关心,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和解决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