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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示范性心理工作站建设立项结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9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我校于2025年4月启动了示范性心理工作站建设申报立项工作。经各学院积极申报学工部研工部严格评审,为激发各学院工作积极性,广泛培育示范性心理工作站,决定对申报的5个学院予以立项支持。现将示范性心理工作站建设立项结果公布如下:

一、立项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体育教育学院体教心家园心理工作站

运动训练学院心擎运舵心理工作站

经济与管理学院赋能心理工作站

运动医学院医心向阳心理工作站

新闻传播学院聚心屿心理工作驿

二、经费支持

学校将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为上述5个立项心理工作站提供建设经费支持。

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工作站的活动开展、队伍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建设要求

制定详细建设方案:各立项学院要根据《学校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和《学校示范性心理工作站建设指标与考核体系(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站建设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和档案管理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干预为辅、治疗为后"的工作机制,形成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早发现、早干预体系。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学院领导为首的工作站管理团队,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并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突出专业特色: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鲜明的工作特色。

注重理论研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形成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四、考核与验收

中期考核:学工部研工部将于2025年12月对各立项心理工作站进行中期考核,了解建设进展,指导后续工作。

年度考核:试点期满一年后,学工部研工部将组织专家组对立项心理工作站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运行情况、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特色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使用合理性以及师生满意度等方面。届时请心理工作站积极展示工作内容和档案。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的工作站,第二年将继续获得1万元运行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各立项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工作站建设,加大配套资金投入,确保心理工作站各项建设要求落实到位。

各立项学院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带动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加强对各立项心理工作站的指导和服务,定期组织交流研讨,协助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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