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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体育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8     点击次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关于开展武汉体育学院2024年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立项的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已完成2年研究周期,且项目已通过中期考核。为规范项目管理、检验研究与实践成效、凝练思政育人成果学校将开展该批次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2024年度立项并通过2025年度中期考核的11个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具体项目及主持人名单见《关于公布2024年度武汉体育学院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中期考核结果的通知》)。

二、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1.各项目主持人需填写《武汉体育学院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报告书内容需真实、完整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研究成果及育人实效。

2.配套提交项目成果汇编材料,含项目研究报告、实践育人案例、活动开展台账、成果证明(如获奖证书、宣传报道、实践成果实物照片等)、课件教案等相关佐证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

3.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1份,经所在学院党委签字、盖章后报送;电子版为《结项材料Word版及所有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项目名称-主持人”命名打包。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1617:00,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结项。纸质版提交地点:学思楼1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2018015@whsu.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主持人-结项材料”。

四、结项验收流程

(一)材料审核:学工部(处)、研工部对各项目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退回并要求限期补正。

(二)专家评审:对通过形式审核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项目完成情况、研究成果质量、育人实践成效、经费使用合规性等。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公布结项验收结果,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对验收合格的项目,予以正式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后重新提交评审,仍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撤项处理。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项目主持人要高度重视结项验收工作,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成果,确保结项材料真实、规范、完整,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结项资格,追回项目资助经费,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取消三年内学校各类思政项目申报资格。

2.各相关二级学院党委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本院主持项目的结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信息准确、成果真实有效,切实做好结项验收配合工作。

3.项目结项验收后的优秀成果,学校将予以整理汇编、宣传推广,并作为辅导员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课题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纳入学校思政育人成果资源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结项材料



  学工部(处)、研工部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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