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学生专业异动管理规定
总 则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对学生专业异动的规范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武汉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专业异动必须以保证教学正常进行为原则,学生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确有特殊原因,在不违背国家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一条 申请专业异动的相关条件:
(一)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原因,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经学校审核确认者;
(四)申请转专业者原则上为一年级(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二年级)学生。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请专业异动:
(一)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有违纪处分记录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三)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
(四)在校期间已有一次专业异动记录的;
(五)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学业警示的;
(六)单招类转普招类,体育、艺术类转非体育、艺术类者。
第三条 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专业异动申请表》(一式4份,在学生管理信息网上下载),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院系,各院系初审汇总后,将申请材料一并转交拟转入专业所属院(系);
(二)转入专业所属院(系)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根据专业需要和接收人数情况,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并将符合专业异动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后统一填报《申请专业异动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根据各院(系)上报的汇总名单,依据教学资源条件,会同学工处审核,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学工处备案,学工处将最终批准的专业异动学生名单反馈给相关院(系)。获准专业异动学生在一周以内到学工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在同一院(系)内部进行专业异动的学生也必须履行本程序。
第四条 申请时间及相关规定
(一)申请专业异动的学生,应在第一学期12月份的第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二)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专业异动1次,专业的转出、转入一般在同一年级内进行 ;
(三)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修满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才能毕业。
(四)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学年起按学费高的专业标准缴纳学费以及特殊专业培养要求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附件1: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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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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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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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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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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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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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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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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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出
院 系
意 见 |
院系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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