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已制定和下发了最新的《武汉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并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工作打好基础,请各学院根据最新的《武汉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在全校开展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重点是2020级新生;
2、对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核。
二、工作流程
本次认定工作原则上通过校园网“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特殊情况下提交纸质材料完成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
由学生本人登录校园网“办事大厅”—“可用应用”—“困难生”—“申请、申请复核或放弃”—“提交申请”进行申请。网址:http://ehall.whsu.edu.cn/new/index.html
申请时间:10月21日—10月25日
2、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
评定结果由评议小组长根据评定结果,登录校园网“办事大厅”—“可用应用”—“困难生”进行审核认定。
认定时间:10月26日—10月30日
3、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和结果公示
由各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根据评定结果,登录校园网“办事大厅”—“可用应用”—“困难生”进行审核认定;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认定档次,在学生所在学院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审核认定和结果公示时间:10月30日—11月5日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和建档备案
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评定结果,登录校园网“办事大厅”—“可用应用”—“困难生”核准,并统一建档备案。
核准和建档备案时间:11月6日—11月8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认真核对校园网“办事大厅”内所管理学生的相关名单,如有信息不准确的情况及时向学工处反映,联系人:徐希伟,联系方式:027—67845506。
2、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在网上认定流程中,可据实修改学生申请中的不准确信息。
3、纸质版《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认定申请表》(附件2)、《武汉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3)各学院留档备查。
4、如确无法通过网上流程完成认定的学生,可按照《武汉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中的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完成认定流程。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附件2:《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认定申请表》
附件3:《武汉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