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开展好“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做好省教育厅对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建设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我校将完善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工作小组统筹协调、评议小组具体落实的资助工作三级管理体系,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资助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工作组组长,副书记为工作组副组长,分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为工作组成员的资助工作小组;
学院形成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报学工处备案一份。
二、成立资助工作评议小组
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素质过硬的学生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
年级形成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学工处备案一份,学院、年级各留存一份。
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进一步认定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各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前提和基础,从2017年开始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必须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必须将认定信息上传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此次认定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年级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村级或街道贫困证明均可),年级评议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对学生的困难等级进行评定。各年级将认定材料分困难等级整理好后以年级为单位交学工处逐一审核、备案。
请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将成立资助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正式文件及家庭经济情况认定情况表交学工处。联系人:陈载阳,联系方式:027-67845506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工作处
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