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正常入学,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绿色通道制度,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或证件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最长缓交期限为半年)办理入学手续,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制度。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研究生新生。
第三条 “ 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1、 持有低保证、五保证、特困证、孤儿证、本人残疾证以及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 子女等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
2、零就业家庭,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
3、因其他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
4、家庭所在省区未开展生源地贷款。
第四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凭:
①入学通知书;
②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署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必须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等不得遗漏。
③由当地、当年民政部门签署、盖章的困难证明原件
④低保证、特困证、优抚证、孤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⑤本人申请书;
⑥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必须全部复印)。
携带以上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 学院确认后,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一式两份),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学院加盖公章;
3、 各学院将签署意见的“武汉体育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学生所持有的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批。
4、 学生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和入学通知书到校财务处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入校后,各学院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应补交学费且报给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