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因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调整,为进一步完善生源地助贷体系,完善贷款学生信息采集,现需各院(系、部)将07—09各年级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集汇总,并在认真核实证明中有关信息后于9月10日前上交至学工处。学工处将根据上交的受理证明录入贷款回执信息,并为贷款学生出具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如学生未按时上交受理证明,将无法为其出具回执单,则将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贷款。2010级本科新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请各院、系、部在新生报到时通知新生将证明交至“绿色通道”办理处。2010级研究生新生须在9月27日前将证明交至学工处。
望各院(系、部)予以配合。
学生工作处
201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