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后勤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中心:
为确保寒假期间广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学院在放假之前,须对学生深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假期。同时,为确保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秩序,加强对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留宿申请及审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全稳定工作
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教育的要点包括:
(1)教育学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勤工俭学等活动中上当受骗;
(2)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同学们离校前要把门窗锁好;电脑、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3)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二、寒假留宿工作
(一)留宿学生资格认定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住宿管理规定》中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学生可申请假期留校住宿:
1.寒假期间有训练比赛任务的学生;
2.寒假期间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学生;
3.寒假期间参加学校各部门、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4.寒假期间有学校统一安排在校教育实习任务的学生;
5.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留宿的学生。
(二)留宿申请程序
1.符合留校住宿资格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集中安排的实习、比赛等由学院提出申请;
2.辅导员、教练员审核签字;
3.学院领导审批签字;
4.以学院为单位报学工处备案,统一安排住宿。
(三)留宿申请办理时间
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8日。
(四)其他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请资格审核把关,并对寒假留宿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2.寒假留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违反规定的留宿学生将被取消留宿资格并通报各学院给予相应处分;
3.寒假留宿学生须严格服从公寓工作人员安排,统一住宿。
4.假期封楼时间:2015年1月23日18:00点
假期开楼时间:2016年2月17日9:00点
武汉体育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