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学生公寓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为学生创造一个和谐、整洁、文明、健康向上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根据《武汉体育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寝室评比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学生公寓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机构:
1.文明寝室评比领导小组:
组 长:黄签名
副组长:张 飙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根法 王凯军 石爱桥 刘丽艳 易三平 柯俭苟 朱尚峰 胡秋香
徐京放 高和平 雷海林 裴耀宇 童 铸
2.学校文明寝室检查小组:
张 飙 和潇天 刘 亮 朱尚峰 王 宇 雷海林 张广弟 胡秋香
张胜平 方 玮
二、集中检查时间:
2008年11月22日--2008年12月20日
三、评比办法:
1.各院、系定期检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2.定期检查与抽查均现场打分。
3.各院、系平时检查结果作为文明寝室评比的重要依据。
4. 文明寝室评比结果由各院、系按10%的比例于12月22日报送学生管理办公室。(05级不参加评比)
四、评比内容:
1.寝室清洁卫生:
(1)地面干净无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2)门、窗玻璃干净。
(3)床铺、衣物、书桌、鞋架、盆架等房间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2.寝室文化氛围:
(1)寝室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训练勤奋刻苦,学习风气好。
(2)寝室布置文明、优雅、整洁,空气清新。
(3)张贴物具有时代文化气息,能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3.寝室组织纪律:
(1)遵守作息时间。
(2)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3)寝室成员无违纪、违规行为,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4.寝室成员关系:
(1)寝室成员关系和谐,互帮互助。
(2)寝室成员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5.是否按要求参与楼层值班。
6.寝室是否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
7.是否有严重违纪的行为。
五、评比要求
1.各院(系)、部文明寝室要达到本单位寝室总数的30%以上,达标寝室达到本单位寝室总数的80%以上。
2.评比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目的在于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良好基础。
六、奖励办法:
1.文明寝室评奖比例为10%。
2.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宿舍,按壹百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颁发“文明寝室”标牌。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望各院系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积极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好这次评比活动,共同构建和谐、文明、卫生的公寓环境。
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11月13日